东海县总工会督查推进“女职工关爱室”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28 浏览次数:作者:东海县总工会 编辑: 审核:

10月下旬,东海县总工会分管女工工作邵华副主席带领女工部长等相关工作人员,对今年申报的房山镇的正和体育、洪庄镇的贝尔制衣、连云港慕伦诗实业有限公司、晶海洋硅材料有限公司等多家“女职工关爱室”进行督查指导,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推进本项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以来,东海县总工会进一步推动《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按照上级工会工作部署,结合我们东海实际,积极推进“女职工关爱室”创建工作。

一、积极宣传发动,明确创建重点。年初东海县总工会对女职工关爱室创建工作召开了多次会议,并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对“女职工关爱室”创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按照市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创建标准,要求各级基层工会深入企业宣传发动,在女职工相对较多,条件成熟的企业都要建立“女职工关爱室”。

二、制订创建标准,明确创建要求。针对市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四项标准”。1.悬挂标识:应有独立的房间,需在醒目位置悬挂“女职工关爱室”标识的标牌。2.设施配置。有消毒柜(配备口罩、酒精湿巾等)、冰箱(或冰柜)、储物柜、沙发椅子、床、饮水机、流动水洗手盆、电源插座等基本设备,室内布置清洁舒适,消毒防护安全到位。3.场地私密:“女职工关爱室”应设在方便使用、空气流通的区域,尽量做到相对安静、温馨舒适,确保私密、卫生和安全。。同时鼓励基层在母婴室建设上大胆创新、办出特色,以女职工的需求为出发点,装修和布置尽量做到温馨、贴心、舒心,让“女职工关爱室”成为女职工心理调适的“温馨驿站”。

三、行业带动,分类指导。经过上几年的努力,我们目前已经在公共场所如医院、公厕、超市、景区等30家建立了“母婴室”,今年对这些母婴室进行升级改造,实行一室多用,升级建成“女职工关爱室”。通过这30多家的示范带动,引导更多的公共场所建立“女职工关爱室”。对今年我们新建的法制意识相对薄弱,女职工集中的乡镇企业,创建符合标准的,我们县总给于一定的经济补助。

四、规范管理,制度保障。健全完善登记、使用、卫生制度,应指定专、兼职女职工或志愿服务人员负责日常维护及有效使用,保持“女职工关爱室”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中。

五、提出要求,确保创建达标并取得验收成功。邵主席对每个企业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每个不到的环节进行了细化,硬件软件没到位的,必须在本月底全部到位,确保创建达标。(盛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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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工作汇报    (盛学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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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女职工工作现场       (盛学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