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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总工会开展农民工学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日期:2016-03-24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我怀孕4个月了,单位得知情况后,要求我要么辞职、要么打胎继续工作,原因是单位之前与我有口头约定三年内不得生小孩,面对单位的要求,我该怎么办呢?”这是在市总工会开展的农民工学法宣传周活动现场,一位女农民工向律师吐出了她心中的疑惑。在得知单位的要求违法时,她更坚定了既保工作又保胎儿的信心,满脸欣喜。

今年2-3月份,紧贴广大农民工对身份认同、权益保障、社会融合、价值实现等方面的诉求,市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学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3月份,市总工会围绕“崇德尚法,圆梦人生”宣传主题,连续两次组织30多名律师、职工法律志愿者到人员集中的地方举行大型广场法律咨询活动,活动围绕“三八维权周”、“农民工普法活动周”、“法润港城、春风行动”等重点对象和普法节点,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关于生活费发放、工资支付、劳动保护、骗婚、拐卖妇女儿童、交通肇事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活动现场,发放《江苏省“一办法七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反家庭暴力法》和有关人民调解、农民工讨薪手册等宣传资料千余份,为140多名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前来咨询的下岗职工黄先生,反映其98年毕业后被乡镇分配到镇属企业,2001年企业改制,2002-2007年他作为留守管理人,乡里每月发生活补助300元。2008年,企业清算完毕,其生活补贴也随之被停发,而其他人员自改制后每人每月发生活补助100元,到退休后还享有。经多次反映,2015年起乡里又给他每月发放100元补贴。他讨要2008-2014年被拖欠的生活补贴费用8400元,被告知没有道理。他想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权利讨要这8400元。市总工会援助律师耐心倾听、认真分析,依法予以解答后,他涣然冰释,满意地离开了。

在“农民工学法宣传周”期间,市总工会采取市县乡工会纵向联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横向联合,立足帮助农民工实现“致富梦”、“和谐梦”、“市民梦”的总目标,通过开展广场法律咨询、培训班、微博微信普法等形式,组织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面对面为职工答疑解惑,及时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棘手的法律问题,受到欢迎。

(易怀丽  尤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