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促进有政治身份企业经营者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随着工业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迅速发展,大量职工进入非公经济领域,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职工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等任务更加紧迫。2014年1月开始,区总工会创新实施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领头雁”工程,充分发挥党工共建的资源优势,积极引导、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关心、重视企业工会工作,推动其所在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和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提升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实现了全区企业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建设的整体提升。下面,将两年来我们的具体做法向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原由

当前,工会组织的“两个普遍”工作正逐渐进入攻坚阶段。总体上这项工作正顺利推进,但也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特别是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工会;不少企业虽然建立了工会,但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工作,工会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少数企业甚至自恃“背景深厚”,面对工会上门做工作,无动于衷,态度傲慢等等。区总工会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者政治安排(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人选)与工会工作的具体情况,形成了准确的基础数据。总的看,相对其他企业,劳模代表经营者所在企业普遍重视工会工作;其次是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营者所在企业,其劳动关系总体比较和谐稳定,但工会组建、工资集体协商并未全覆盖;少数有政治安排的企业经营者社会责任意识薄弱,企业工会工作难以推动,如有的企业成立工会组织,但工资协商、职代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始终没有开展;有的单位已成空壳,工会早已名存实亡;还有的公司由于职工人数较少,加入所在社区联合会,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方法

1、借党政重视之势,优化工作环境。区总工会提请区委下发了《中共连云区委关于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为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团区委、区人社局有关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区委召开了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推进会,宣传推荐先进单位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标准和时间要求,强力推进工作开展。此外,区委还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街道、开发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委要求,对具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要将是否做到“五个带头”(100%建立工会组织,100%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100%建立职代会制度;职工100人以上企业100%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0%创建学习型组织)作为评价其履行社会责任、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履行政治责任不积极,不重视企业工会工作的企业经营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促其改正。区委明确提出,涉及企业经营者的政治安排,把履行社会责任、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作为重点考察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

2、融多方联动之力,创新工作机制。区委建立了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总工会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多次召开基层工会专题汇报会和企业工会主席督查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行动计划,落实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进企业、访职工、办实事”大走访行动,协调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了企业经营者及广大职工关心支持工会组织建设的自觉性、积极性;坚持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制度,主动向企业家介绍区委文件要求,讨论企业工会工作,商定具体工作办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对具有政治身份和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者及其所在企业组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职代会建制以及和谐企业创建的情况进行认真排摸,分类确定工作任务和目标定位;各级党组织坚持党工共建原则,加强监督指导,支持工会独立开展工作,为工会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区人大、政协视察调研企业工资协商开展情况、职工维权及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情况等,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组织部分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和企业工会干部到省总干校、井冈山市委党校学习政策规定、工运理论,接受党性教育,到苏州、南通等地学习借鉴工会组建、工资协商等成功做法,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各有关单位在推荐评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企联理事、青联委员和劳模等先进称号时,将履行社会责任、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作为重点考察内容之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3、谋能力建设之道,增强工作动力。一是坚持任务落实。注重发挥街道主体作用,普遍推行了街道、园区工会主席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分片联系制度,区、街道、工业园区、社区(村)工会划片分块、人员包干、责任到人,定期走访,协调推进。二是强化能力保障。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举办推进“领头雁”工程专题培训班2期,培训工会干部130人次。加强网站建设、QQ群交流平台管理和微信互动等,定期上传动态信息及工作指南,实现信息共享。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难点问题,同谋策略,促进“领头雁”工程整体推进。三是加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街道、开发区工会干部,加大企业工会干部培养力度,借助党建指导员的力量,聘请经验丰富的工资协商指导员11人、党建指导员56人,组建企业工会工作服务队,定期深入企业,指导督促各项工作。

4、展示范引领之秀,实现蝴蝶效应。区总工会定期不定期召开有政治身份的企业家座谈会及所在企业工会主席会议,交流推广工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弘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先进事迹,云山街道、华乐合金、久和混凝土等单位的成功做法在全区推广。组织街道工会干部参观学习先进企业成功经验,强化各成员单位自查、互查、联查机制,发挥优秀企业家的典型带动作用,激发企业负责人的政治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调动企业工会干部的工作激情,构建职能匹配、人事相关,点、面结合的工作机制。

三、 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评估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区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实现了良好发展。

1、基础进一步扎实。“领头雁”工程实施两年来,先后有近40家企业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状、省工人先锋号、省模范职工之家、全省党建带工建“四统筹一创争”活动示范企业、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省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职工百人以上企业,实现100%建立工会组织,100%建立集体协商机制,100%建立职代会制度;100%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0%创建学习型组织的“五个百分百”目标,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的要求,已成为全区企业经营者的自觉行动。

2、典型进一步培优。在实践中注重选树和培育“领头雁”工程的典型单位,并以现场推进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弘扬企业经营者带头重视支持工会工作的先进事迹。2015年10月27日,此项工作被省总工会以简报形式作专题介绍,该项目同时荣获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创优实践项目、荣获市总工会创新项目一等奖。该项目经过探索、应用、推广,取得预期效果:江苏阳云丰服装有限公司职工书屋被评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行政方出资10万元成立家得福孔子学院,专门为职工传授传统文化知识;连云港力达实业有限公司大力推行职工董监事制度,为驻外员工争取增加生活补助400元/月,并争取企业行政方为公司驻外员工举办集中“国学”文化培训,提升职工的文化涵养;江苏骏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职代会讨论、制定、出台《职工手册》,通过职工工资增长15%的决议,得到职工高度认可。

3、薄弱得到解决。全区具有区级以上层面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所经营的49家正常生产经营企业中,39家单独成立工会,10家企业分别纳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由于行业工会小微企业众多,作用发挥不明显。经过一年努力,通过组织培训、参观交流、外出考察,困难帮扶、金秋助学、大病救助等一系列人文关怀,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工会组织温暖,让工会职能瞬间得到充分的发挥。此外,聘用2名社会化工作者具体负责行业工会与区域工会工作,在阳光国际大厦成立楼宇职工之家——配有图书阅览室、健身器材等极大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激发工作热情;开展登山比赛、技能竞赛、“五十佳”最美职工及“连云巧匠” 的评选活动,激活行业工会作用发挥。

4、短板需要加强。“短板”就是在工作实践中,让工会干部普遍认为最难开展的工作。如非公企业组建工会难、收缴工会经费难、维护职工权益难。工会工作补“短板”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外因有工会工作的氛围、党委重视和政府的有力支持、工会组织的人力物力状况等,但最重要的是工会干部的能动性,就是人们所讲的内因。如工会干部所说的“三难”现象,在“领头雁”工程推进中,连云区党委不断加强和改善对工会的领导,区政府加大支持工会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工会干部踏实工作,严把经费地税代征环节,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经费收缴难;政府助力工会即努力依法建会,使非公企业建会顺理成章;工会树立维权理念,源头建机立制保障职工的民主和经济合法权益,改善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难的状况。补了“短板”,就会有力地推动连云工运事业的发展。

四、促进有政治身份的企业经营者重视工会工作启发

1、要切实抓好对这项工作的表彰认定。积极推动各街道(开发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的有关工会组建等工作的领导小组,协调各方,整合资源,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根据“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选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的规定,推动建立听取工会意见的制度。充分运用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等渠道,推动企业经营者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与政治安排挂钩。建立工会与人大、政府、政协、工商联等信息沟通制度,推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已获政治安排、荣誉称号经营者所在企业视察、调研,推动政治安排单位、评先评优单位建立对已获政治安排、荣誉称号企业经营者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经营者所在企业工会工作档案,作为企业经营者评先评优、政治安排的参考依据。

2、要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的具体内容。从工作要求看,企业不仅必须建立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还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无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职工群体性事件,开展职工技术技能教育等,进而促进实现职工全面发展,体面劳动。从工作范围看,在政治安排方面,可考虑把工作对象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青联委员等,扩展到企联常务理事、侨联常委、残联执行理事等群体;在评先评优方面,可考虑把工作对象从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等,扩展到党建之友、文明单位等。从工作流程看,在政治安排方面,应当建立任前征求意见和任后跟踪、督促、检查、监督等相结合的机制,推动企业经营者支持做好工会工作;在评先评优方面,应当建立授予与取消的具体操作办法,确立授予前置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妨碍工会工作的企业经营者实行一票否决,对于授予荣誉称号后妨碍工会工作的企业经营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3、要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共同推进机制。第一,要加强合作交流。加强与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商,参与最佳企业家评选等方面工作。第二,要推进严格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提高依法维权、依法治会的能力水平,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配合人大、政协开展劳动法律执法检查、视察;推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健全企业劳动保障信用档案;推动工商部门把劳动法律应知应会作为企业准入的重要条件,推动劳动保障年检与工商企业年检的协调配合,对于存在违反劳动法律问题的企业,年检应不予通过。第三,要加强源头参与。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对“制定符合国情的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积极参与社会责任标准制定以及评估认证,把企业评定结果作为政治安排、评优评先和享受政府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