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机关各部室工作计划(2018年5月15日)
发布日期:2018-05-08 浏览次数:作者:lygzgh 编辑: 审核:
一、办公室
1、传达学习省工会十四大精神;
2、做好市总网站服务器迁移工作;
3、配合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
4、配合做好政务内外网运行调试工作;
5、处理12345平台交办件;
6、与铁路办签订租房合同。
二、组织部
1、完成机关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测算和报批工作;
2、完成公务员招考资格复审和报备工作;
3、配合开展市总机关老干部春季活动;
4、按序时推进县区工会改革工作;
5、筹备全市新任工会干部培训班。
三、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1、完成“十大最美职工”评选表彰工作;
2、做好省运会职工部篮球、大众体育组队训练和参赛工作;
3、做好龙舟、定向越野组队训练工作;
4、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
5、举办“奋斗创造幸福”主题演讲比赛;
6、制定“互联网+”工会建设实施方案;
7、组织第九届职工读书月活动。
四、权益保障部
1、做好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招聘相关工作;
2、统计上报全市一季度劳动关系监测报表;
3、对幸福家园创建工作进行调研;
4、与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健康港城,职工先行——慈善送健康”活动;
5、向省总报告关于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
6、对本级和所辖县(市、区)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五、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1、做好新当选市劳模相关工作;
2、联合市卫计委、市气象局等单位举办技能竞赛;
4、检查指导海州区安康驿站建设;
5、确认省总劳模疗休养人员名单;
6、督促指导县区推进项目化考核工作。
六、基层工作部
1、指导县区开展“联手兴家”结对共建活动;
2、赴海州区指导组建乡镇总工会;
3、赴东海县督导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建设;
4、指导基层单位依法规范召开企业职代会、工代会。
七、法律工作部
1、指导开发区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事宜;
2、督促东海县总工会处理工人文化宫上访事宜;
3、统计上报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情况;
4、与海州区总工会筹办“老总法律培训班”;
5、制定下发法律宣传活动方案。
八、女职工部
1、筹备全市女职工“新时代巾帼颂——好书悦读”展演大赛;
2、举办户外交友联谊活动;
3、推出工会会员服务卡“5·13”母亲节营销活动;
4、继续做好全市育婴员培训班报名工作。
九、财务资产管理部
1、完成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市财政供养系统填报工作;
2、完成工会经费专用收入票据检查表和自查报告工作;
3、转发省总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召开县区总工会财务互助会议;
5、参加市财政绩效评价评审会;
6、与市财政协调相关资金事宜;
7、做好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账务规范工作;
8、指导规范部分基层工会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工作;
9、统计上报四月份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工会经费拨缴情况报表;
10、处理好相关账务。
十、审计处
1、开展东海县总工会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审计;
2、开展灌南县总工会2017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和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审计;
3、开展东海县住建局工会2017年度经费收支审计;
4、开展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1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5、出具市工人文化宫围墙维修工程审计报告;
6、整理上报2017年度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材料。
十一、机关党委
1、筹备市总党员代表大会;
2、召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次会议;
3、筹备成立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
4、拟定机关党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5、打造市总机关读书沙龙;
6、拟定《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
7、更新市总智慧监督系统;
8、做好党务公开相关工作;
十二、教育工会
1、在全市女教职工中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
2、确认教育系统一线职工疗休养人员名单;
3、做好连云港中专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工作;
4、参加全省教科系统工会女职工干部培训班;
5、参加连云港中专校第二届教职工暨会员代表大会;
6、开设教育系统劳模与工匠人才大讲堂;
7、继续做好民办学校基本情况及工会组建情况调研工作。
十三、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1、完成市职工互助互济会验资工作;
2、组织一线职工赴东海疗休养;
3、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市职工互助互济会领导成员人选名单;
4、拟定市困难职工端午节慰问活动方案;
5、继续办理成立市职工互助互济会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