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协商共识 汇聚防控力量

发布日期:2021-03-02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凝聚协商共识  汇聚防控力量

——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活动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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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0日,连云港市公交集团在集团三楼会议室召开疫情期间集体协商会议。

[协商背景]

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公司业务包括城市公交客运、定制公交、通勤市场、汽车租赁、物流运输、广告传媒、汽车技术服务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疫情初期公交大部分线路停班,仅保留4条营运线路运行,客运量仅为去年同期的2.7%;营收为去年同期的3.4%,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峻挑战。疫情期间,停班待岗职工薪酬如何支付也成为公司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司工会建议行政方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优势,通过协商稳定职工队伍,号召广大职工与企业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工会的要求得到行政方的积极响应,一场疫情下的协商正式开展。

[协商过程]

工会向行政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行政方给予书面答复,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内容,并确定行政方代表名单。正式协商前,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多次沟通,在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经营困难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疫情期间工资发放相关政策,考虑本地区、同行业的相关标准,参考周边城市同行业各岗位及内部企业职工工资指导价位,公交人力资源部拟定《疫情期间职工工资指导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初稿,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高层管理人员与中低层管理人员之间、集团公司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经过多次座谈讨论,对《标准》进行多次商讨调整,公交集团召开2020年疫情期间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劳资双方紧紧围绕疫情期间停工职工薪酬支付、在岗职工工资发放及补助等议题展开协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交流,逐步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形成了《标准》(草案)。防疫期间,为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公司工会主动下沉一线,为各事业部详细讲解《标准》条款细节,通过分别召开各事业部职代会,组织职工代表对《标准》(草案)进行审议表决。在将各事业部职代会的表决结果汇总后,最终通过了《疫情期间职工工资指导标准》。

[协商成效]

经协商确定,疫情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划分为五个类别:一是驾驶员按照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综合工时工资发放,其中综合工时工资分为公交线路综合工时和通勤线路综合工时两类;二是将机场专线驾驶员按照公交线路驾驶员标准发放;三是修理工按照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综合工时发放;四是疫情期间因站务员全员坚守岗位,均按照非疫情期间工资标准正常发放;五是行管后服人员结合企业绩效考核标准,全员按照C级绩效的方式发放。本次工作发放标准确保最大限度的保障和照顾一线驾驶员、站务员和修理人员。

对疫情期间在岗保障公交线路正常运营员工分为五类标准发放补助。一是在岗驾驶员按照每天100元的补助费+考核工资(包含里程及误餐补贴);二是全体站务员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三是在岗修理工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考核工资(工时)发放;四是疫情期间保障公交线路正常运营的行管后服人员按照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五是企业二级管理人员按照每天40元的标准发放。

[案例评析]

开展疫情期间集体协商,是推动劳资双方在集体协商制度框架下共商共享,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努力推动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的重要方式,也是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展示作为的重要平台,通过积极搭建企业与职工双向沟通的“连心桥”,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妥善解决复工复产前后职工劳动报酬问题,较好地促进了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工会组织主动下沉一线,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生存发展、帮助企业战胜困难,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共谋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